彰化縣伸仁國小無線網路管理辦法
108.3.6 學校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目的
為使本校師生能充分利用網路做為學習的媒介,達到3A(Anytime,AnyWhere,AnyDevice)的學習環境,以提昇本校教師的教學效能及強化學生的學習環境,故專款建置校園無線網路,並訂定此規範。
第二條 使用資格
第三條 管理及維護
第四條 權責
1. 使用者須受「彰化縣管嶼國小資通安全管理規範」、「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
「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則」、「台灣學術網路 BBS 站管理使用公約」相關法令規範。
違者除依校規處分,另須負擔法律責任。
2. 確實遵守著作權法不重製、安裝、使用非法軟體,一經查獲需自行擔負刑事、民事等
責任。
第五條 本辦法經校長通過後公佈施行,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