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伸港鄉伸仁國民小學108學年度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 (一次公告,分階段辦理)
壹、報名資格:
一、消極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請檢附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查驗)。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各款之情事者。
二、積極資格:
第一階段適用:持有國小合格教師證書者。
第二階段適用:持有國小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國小教育學程領有證書者。
第三階段適用:持有國小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國小教育學程領有證書或一般大學畢業領有證書者。
貳、報名、甄選日期及錄取:依各階段報名時間辦理甄選。 報名日期:(本甄選分階段報名,請注意本校公告)
(一)各階段報名及甄選日期時間及順序如下:(※各階段報名所需繳驗證件,請詳閱簡章第貮點第三項報名資格及報名表)
1.第一階段報名:自108年7月9日上午10時起至12時止受理報名,受理具有第一階段報名資格者報名。如無本階段人員報名或尚有缺額時,繼續辦理第二階段報名。
2.第二階段報名:自108年7月10日上午10時起至12時止受理報名,受理具有第二階段報名資格者報名。如無本階段人員報名或尚有缺額時,繼續辦理第三階段報名。
3.第三階段報名:自108年7月11日上午10時起至12時止受理報名,受理具有第三階段報名資格者報名。
(二)報名地點:彰化縣伸仁國民小學教導處(彰化縣伸港鄉曾家村曾家路3-15號 電話:04-7982324-801)
(三)採親自報名。(通訊報名概不受理);證件不齊或未攜帶正本者(審正本收影本)不予受理。
(四)報名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填妥資料、貼上二吋相片,於報名時連同甄選報名表上應附之證件資料一併繳交。
叁、其他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