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甄選錄用名額:正取1名(係臨時非編制人員),備取若干名,列冊候用。
(備取有效期限至民國109年7月14日止)
貳、甄選資格:
參、簡章下載:請逕至本校校網/公佈欄免費下載(http://www.sres.chc.edu.tw/)。
肆、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9年2月11日(星期二)下午4時止,逾期均不受理(每日報名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
伍、報名地點:伸仁國小辦公室。(彰化縣伸港鄉曾家路3-15號。TEL:04-7982324)
陸、報名手續:限親自或委託報名(免報名費),不受理通訊報名,並請備妥以下文件,若未備齊核驗資料或僅持影印本而未繳驗正本,均不受理。
一、填具報名表、具結書、查閱同意書(附件1、2、3、5)。
二、繳驗證件正本及影印本:正本驗訖發還,影印本由學校留存。
三、委託報名者須繳委託書(附件4)乙份(受委託人需攜帶個人國民身分證核驗)。
柒、甄選日期、地點:
一、日期:109年2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時00分。
二、地點:彰化縣伸港鄉伸仁國民小學
捌、評選方法:資料審查、口試(每人約10分鐘)
玖、錄取方式:
一、詳如「廚工甄選評分表」,依成績總分高低依序錄用廚工正取及備取人員。(平均得分低於(不含)60分者不予錄取,如錄取不足額時,續辦甄選)。
二、錄取名單確定後,將儘速公告於本校校網公佈欄。
拾、應聘手續暨相關規定:
一、公告為錄取者,請依校方通知時間,攜帶身分證親自至本校辦公室辦理報到簽約,並繳交區域醫療院所以上(如彰基、秀傳等)核發相當於「供膳作業勞工特殊體格健康檢查」之合格證明,逾期未辦理報到簽約者,視同放棄,學校將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聘用。繳交證件、體檢表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二、錄取廚工須依彰化縣伸港鄉伸仁國民小學「廚工契約書」及「廚工工作規則」履約,並配合校方進行職前訓練。
三、僱用期間:109年2月24日至109年7月15日,配合學校行事曆有供餐有計薪(如有異動增減日數或學期前後需配合廚房清潔打掃消毒等工作依學校通知並支薪。合約期滿後視工作表現及經費許可,經本校午餐供應委員會通過後,績優者得予以續聘,不另甄選,未通過者則不予續聘,本校有續約與解約決定權)。
四、工作時間:供餐日(一般為學期中之周一~周五,但有國定假日、調整上課日或活動時例外)上午8:30至下午2:30共6小時。每日應完成所分配或臨時指派工作,並確實完成簽到簽退記錄,本校有調整工作時間之決定權。另學校因辦理活動或特殊情形要求上班時需配合。
五、僱用待遇:每小時工資依勞動基準法之基本工資規定時薪158元,按日計酬,每日工作時間6小時,每日薪計948元(每日工時未達6小時者,工時不足部分,依公告基本工資時薪,每人每小時扣工資,不足1小時以1小時計),需另扣除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自負額費用,翌月十五前發放上月工資(契約期間薪資依勞基法公佈基本工資規定時薪調整)。寒暑假、週六日(不含調整上課日)及休假日未上班不支薪,廚工不得要求其他任何形式津貼及加班費。
六、供餐日烹調本校全體人員營養午餐(葷、素食),並配送至指定地點,完成回收、洗滌、清潔消毒工作,誠心接受學校之督導、指派及交辦事項。
七、錄取者工作期間ㄧ律參加勞保、勞退、健保,否則不予聘僱。
八、錄取者應每年自行自費完成8小時衛生講習課程,並於正式供餐前繳交「學校午餐廚工餐飲衛生研習證書」影本,正本檢核後發還。
拾壹、其它:
一、甄選當日如遇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無法進行時,口試(面試)得延後舉行,相關訊息公告於本校公告欄。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考資格、證明文件,如於錄取聘用後發現偽造不實者,均註銷應聘資格及無條件解聘,並應負法律責任。
三、本簡章未盡事宜處,悉依相關法令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另公布於前開網站。
拾貳、本簡章辦理經校長核准後實施,若有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