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港鄉伸仁國民小學110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一次公告,分階段辦理) 壹、報名資格: 一、消極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請檢附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查驗)。 (二)無「教師法」第13條、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各款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之情事者。 二、 積極資格: (一)第一階段適用:持有國小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第二階段適用:持有國小合格教師證書或其他階段合格教師證或修畢教育學程領有證書者。 (三)第三階段適用:持有國小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教育學程領有證書或一般大學畢業領有證書者。 貳、報名、甄選日期及錄取:依各階段報名時間辦理甄選。 報名日期:(本甄選分階段報名,請注意本校公告) (一)各階段報名及甄選日期時間及順序如下: 1.第一階段報名:110年6月22日(星期二) 上午10時起至12時止受理報名,受理具有第一階段報名資格者報名。如無上述人員報名或錄取人數不足時,將於6月22日下午6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辦理第二階段報名。 2.第二階段報名:110年6月23日(星期三) 上午10時起至12時止受理報名,受理具有第二階段報名資格者報名。如無上述人員報名或錄取人數不足時,將於6月23日下午6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辦理第三階段報名。 3.第三階段報名:110年6月24日(星期四) 上午10時起至12時止受理報名,受理具有第三階段報名資格者報名。 (二)報名地點:彰化縣伸仁國民小學教導處(彰化縣伸港鄉曾家村曾家路3-15號 電話:04-7982324-801) (三)檢同健康關懷表、有關證件及報名表,親自報名。(通訊報名概不受理);證件不齊或未攜帶正本者(審正本收影本)不予受理。【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填妥資料、貼上二吋相片,於報名時提交。】 參、本次甄選相關資料將做為教師甄選報名及提供教育部研訂師資培訓政策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