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09年3月1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30653A號函辦理。
二、本府前於109年2月13日以府教學字第1090046827號函及109年2月20日以府教學字第1090056457號函周知本縣轄屬各校,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針對開學後未能返回中、港、澳地區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臺生,請學校於疫情期間提供相關學習銜接措施在案。
三、鑑於近日國外疫情急遽升溫,除日前已提升旅遊疫情建議及旅遊警示等級之國家外,疫情影響範圍持續擴大至周邊相關國家,爰教育部國教署針對疫情期間於境外就學而受影響之臺生,一併放寬返臺學習銜接措施適...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