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縣111年度特教鑑定及通報實務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課程時間及注意事項詳請參閱研習計畫,請貴校依研習計畫規定轉知貴屬教師擇一場次參與。 |
三、 | 本次研習場次、主題、方式、時間及參訓對象如下: |
(一) | 【U1場次】特教鑑定行政實務知能暨特教通報網操作研習 |
1、 | 研習方式:「線上」研習課程。 |
2、 | 研習時間:111年8月4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研習前10分鐘開放於google表單簽到)。 |
3、 | 參訓對象:本縣無特教班型學校之111學年度特教承辦人,請各校至少指派1名參與。 |
二) | 【U2場次】特教鑑定行政實務知能暨特教通報網操作研習 |
1、 | 研習方式:「線上」研習課程。 |
2、 | 研習時間:111年8月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研習前10分鐘開放於google表單簽到)。 |
3、 | 參訓對象:本縣無特教班型學校之111學年度特教承辦人,請各校至少指派1名參與。 |
四、 | 線上研習課程結束後,須進行10題「後測評估作業」(含簽退),作業繳交完成,依據表單填寫之E-mail,寄發彩蛋(111學年度鑑定安置相關表件);「後測評估作業」達標準80分以上者,於111年8月12日前核發研習時數。 |
五、 | 本府同意全程參與線上研習課程之教師依「後測評估作業」通過與否,分別核予各場次研習時數7小時。 |
六、 | 教師參與研習者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
(http://special.moe.gov.tw/)項下報名,線上研習連結將於研習前3日寄至錄取者E-mail信箱,報名時請務必確認留存之E-mail是否正確;本研習不接受當日臨時上線研習,倘該場次報名額滿將關閉報名系統,敬請提前報名。 |
七、 | 請惠予參與線上研習之教師公假登記。 |
八、 | 注意事項: |
(一) | 「年度鑑定安置工作手冊」會於通知各校領取110學年度鑑定安置申請表件時,一併領取,至於「彰化縣特教通報操作手冊(107年8月出版)」繼續沿用,請完成交接業務。 |
(二) | 本研習攸關全學年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安置流程,請各校身障類特教教師及業務承辦人務必參與線上研習課程,以免影響校內相關作業。 |
(三) | 教師參與研習請使用桌上型電腦或筆記型電腦,以利同時上機操作特教通報網。 |
九、 | 研習聯絡人:本縣特教資源中心鑑定安置組李潤輝老師,聯絡電話:(04)7273173分機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