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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sresgouer - 本站消息 | 2022-06-22 | 人氣:196

一、依據本府111年6月17日府綠商字第1110213833號函辦理。

二、除一般民眾外,托嬰中心、養護中心等照護機構及學校均有使用紫外線消毒(殺菌)燈清消環境的需求,請加強消費者宣導,並協請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轉知所轄托嬰、安養機構與各級學校進行宣導。

三、「勿將紫外線消毒(殺菌)燈當捕蚊燈或一般照明燈,須在無人、無動/ 植物情況下才使用,以維護使用者安全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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