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因應110年9月20日於本縣鹿港鎮彰濱工業區附近發生學生溺水事件,加強水域安全宣導,提醒防溺自救安全觀念,以降低溺水意外事件發生。
二、學生勿獨自前往池塘、魚塭、河邊及海邊逗留戲水或游泳,並務必告知家長去處,避免溺水事件發生。
三、從事水域活動時,應選擇合格場所(ex:合法經營之游泳池)或完善安全設施及配置救生員之海水浴場,並謹記「救溺五步」與「防溺十招」,考量自身體能,從事安全的水域活動。
四、水域安全相關宣導資料及影片可至教育部體育署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 http://www.sports.url.tw/ 下載使用。
水中自救宣導影片:https://youtu.be/sATnt2mA1q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