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處109年6月4日府社婦民字第1090191424號函辦理。
二、請各班級每學期末進行CEDAW相關教育訓練(https://www.dgbas.gov.tw/public/Attachment/8115955200ZT9Z70G.pdf),輔導室將抽樣一班進行前測及後測,本次先進行直接歧視、間接歧視、交叉歧視部分測驗,並參考以下原則辦理:
(一)依課程內容測選擇10題,進行前測及後測,滿分為100分。
(二)同梯訓練前測及後測之題目相同,惟後測請更換題目順序。
(三)後測請於實體課程結束前施測。
(四)本項測驗結果係為評量學習成效,與性平考核分數無關。
三、上開測驗結果之摘要表,於當學期結束後(每年7月31日及1月31日前)函報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