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7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77672號函辦理。
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
三、因近期兒少遭網路性剝削案件頻傳,網路已融入大眾生活文化,且智慧型手機的功能及處處都是無線網路的環境情況下,更需注意兒童及少年使用手機的情況;學校、家長應建立與兒童及少年間的信任,以幫助角色協助兒童及少年建立良好健康上網觀念。
四、另為維護兒童及少年假期安全,請利用各集會時間,導師時間加強宣導網路性剝削的相關議題,暑假期間避免兒童及少年無知,於網路遭有心人士誘惑而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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