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30日臺教學(三)字第1100059079號書函辦理。
二、本季刊係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4條所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法定任務及教育部所訂「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季刊出版原則」辦理,由教育部性平會列為每年之工作計畫,辦理編輯、發行等事宜。
三、本季刊除紙本外,全文並登載於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gender.edu.tw/課程教學教材與研究/期刊/性別平等教育季刊)。除列為年度例行之議題宣導運用外,並請宣導(含運用於對家長之宣導)、鼓勵教師運用於教學研討、讀書會、發展教案等,以發揮本季刊之效益,提升學校人員之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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